今年以来,陕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不断深化,《中国(陕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》正式施行。下一步,我省将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陕西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。
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,深化制度集成创新。我省将围绕贸易、投资、跨境资金流动、人员进出、运输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领域,对标RCEP、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,开展深层次改革探索;在“一带一路”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、现代农业国际合作等领域开展差别化探索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力争达到15项,在省内超过100项。
加快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,打造特色产业集群。我省将高质量建设中欧班列(西安)集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,加快构筑内陆地区效率高、成本低、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;构建商贸物流枢纽,促进外向型产业聚集;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等产业,推动保税维修、数字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;依托综保区等平台,引进加工制造、研发设计等产业,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陕西自贸试验区内将实现进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16%、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5%。
聚焦市场主体需求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我省将对标国际营商环境体系,在数字经济、教育、医疗等领域对外开放取得突破。同时,深化自贸试验区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加快建设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;加快全国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。
加快协同发展,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。我省将探索建立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机制,尽快实现省级事权下放(委托)协同创新区,适时创建第二批协同创新区;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秦创原协同发展,在科技创新、成果转化、创业孵化、创投基金设立等领域开展制度创新,试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政策,促进创新要素加快聚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