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根据《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<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陕编发〔2019〕1号)和《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<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杨发〔2019〕9号)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中国(陕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是管委会工作部门,为正处级。
第三条 中国(陕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贸试验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中省关于自贸试验区的相关战略和政策措施,负责自贸试验区对外宣传,拟订自贸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工作要点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,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实施方案、试点任务及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等事项。研究拟订自贸试验区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,开展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。
(三)统筹、协调自贸试验区战略规划,负责相关项目策划及建设管理、资金争取工作。负责区域内企业综合服务、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。
(四)负责组织自贸试验区招商引资、国际贸易、金融服务等促进工作。拟订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、产业孵化有关政策、规划。
(五)完成省商务厅和示范区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第四条中国(陕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:
(一)行政宣传科。主要负责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、会议组织及文稿起草、自贸试验区对外宣传、考核考勤、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、组织人事、督查督办、财务、资产管理、保密、政务公开、公务接待、档案管理、后勤服务等工作。(负责人:王雨宾 ; 联系方式:029-87032883)
(二)改革创新科。主要负责创新案例培育、试点任务推进落实、自贸试验区课题研究及发展评估、智库运行管理、深化改革、政策研究及法治建设、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、“证照分离”及事权下放、自贸试验区建设专项考核等工作。(负责人:成哲 ; 联系方式:029-87033515)
(三)项目发展科。主要负责自贸试验区战略规划拟订及管理,项目策划、产业研究、工程项目组织与实施、资金争取、口岸申报及建设等工作。(负责人:马园 ; 联系方式:029-87032155)
(四)投资服务科。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及推介宣传、项目推进、企业服务及平台管理、金融服务、项目统计、经济运行分析、国际贸易及产能合作、创新创业、产业孵化等工作。(负责人:郭朋 ; 联系方式:029-87031500)
(五)综保管理科。主要负责对接海关部门,研究宣传综保区业务政策、综保区发展绩效评估及相关任务落实、海关驻区机构服务保障、海关协管员管理等工作。(负责人:彭文亚 ; 联系方式:029-87030136)
单位地址: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杨凌大道16#上合农业国际贸易港A座11层
办公时间:8:30—12:00
14:00—18:00(其中7、8月份:15:00—18: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