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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示范区2020年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》的通知

来源:示范区管委会网 发布时间:2020-05-15 15:57

杨陵区人民政府,管委会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,现将《示范区 2020 年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
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

2020 年 5 月 13 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示范区2020年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

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 2020 年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安排部署,结合杨凌实际,制定如下工作要点。

一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

(一)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。争取全省行政许可事项“一件事一次办”集成审批试点,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不断深化。进一步理顺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转模式,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,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,提升一线工作人员能力水平。(示范区审改办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二)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。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,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0 年版),及时修订完善示范区、杨陵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,逐项明确设定依据、实施机关、许可条件、办理程序、办理时限、申请材料、适用范围、有效期限、中介服务等要素。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,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。(示范区审改办、司法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三)清理规范行政备案、目录管理等事项。推动将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。清理规范目录管理、登记注册、年检年报、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,整治变相审批。(示范区审改办、司法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四)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。今年年底前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、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。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,持续推进企业资质办理等“一网通办”。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,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。(示范区行政审批局、住建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二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

(五)有序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。加快推进杨凌自贸片区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,力争在杨凌全域推广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,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,着力破解“准入不准营”难题,让企业更加方便办理许可证件。(示范区市场监管局、司法局、行政审批局、自贸办、审改办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六)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。严格落实“全国一张清单”管理模式,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。对清单所列事项,持续优化管理方式,优化审批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。(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牵头,工业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三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

(七)深入实施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。推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、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,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、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、风险程度挂钩,合理安排检查频次,减少重复检查,提升监管效能。

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,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,2020 年11 月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全覆盖,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常态化。(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八)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。继续深化文化、农业、市场监管、交通运输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,整合归并执法队伍,加强对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。(党工委编办,示范区生态环境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农业局、文旅体育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司法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九)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监管”。加快国家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的推广应用,明确监管实施清单填报、监管行为信息采集等工作责任,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,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。(示范区大数据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四、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

(十)不断强化平台支撑能力。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,加快建设效能监管系统,逐步开展用户行为和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及应用。推进示范区“12345”热线平台数据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汇聚,2020 年 8 月底前要取得阶段性成效。(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牵头,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、大数据局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十一)全面推进“好差评”工作。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,通过评价器或二维码,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。积极引导群众“一次一评、一事一评”。

鼓励通过意见箱、热线电话、监督平台、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,2020 年 8 月底前启动评价工作。(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)

(十二)持续丰富网上服务内容。在“9761”专项工作基础上,示范区、杨陵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 90%以上、200 项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实现“最多跑一次”,“陕政通”杨凌旗舰店服务事项达到 100 项以上。(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十三)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大厅规范运行。全面统一区内政务服务大厅标识形象,推广“政务专递”。通过线上平台和“政务专递”相结合的方式,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“一门”综合窗口受理办理和“最多跑一次”。完善镇(办)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,2020 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通办、就近能办、异地可办。(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牵头,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、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十四)探索建立五级联动服务体系。鼓励各地以“方便群众、集约整合”为原则,充分利用部门服务大厅、村(社区)活动站等现有场地,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或便民服务站点,向群众提供更密集服务网点、终端或通道。(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牵头,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、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十五)切实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整合。推动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建设,推动建设物理分散、逻辑集中、资源共享、安全可信的政务基础资源,为“一网通办”做好基础支撑。(示范区大数据局牵头,示范区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十六)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。规范数据采集、存储、共享、开放、应用、安全管理等行为,完善数据共享机制,保障政务数据供给,提高数据质量,确保数据安全,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。(示范区大数据局牵头,示范区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十七)深化减证便民行动。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,逐项列明设定依据、开具单位、办理指南等,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,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。(示范区司法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五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

(十八)抓好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贯彻落实。做好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宣传培训工作。推动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细则,开展送条例下基层、入企业活动,提升条例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。(示范区营商办、司法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十九)做好营商环境评估工作。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,做好区内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督促工作,配合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。(示范区营商办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二十)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先进经验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对标先进地区,推广借鉴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。(示范区营商办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六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

(二十一)持续推进十大行动方案和五大专项行动。全面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,紧盯企业开办注销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、不动产登记等关键指标,持续推进减环节、压时间、降成本。继续坚持问题导向,在规范中介服务、规范涉企收费、诚信体系建设、优化便民服务、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。(示范区营商办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

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二十二)开展规范招投标专项整治。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,加大专项整治力度,着力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大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,规范招投标监管全过程,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。(示范区发展改革局、财政局牵头,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)

(二十三)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,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,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,推动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。(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牵头,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落实)

(二十四)开展优化营商环境“双包一解”活动。按照“一对一”包抓原则,开展处级领导干部“包企业、包项目、解难题”活动,定点联系、定期走访,深入开展“三下三抓两促进”活动,为企业经营和项目落地排忧解难,促进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。(示范区营商办牵头,示范区相关部门及杨陵区负责落实)

(二十五)狠抓应对疫情相关政策措施落实。完善企业服务,依托政务服务网等平台,设立《支持复工复产专题》,广泛宣传应对疫情各项政策举措,梳理公布政策流程图,公示联系人等信息,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,加大项目帮办代办力度,指导续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,新建项目尽快办理前期手续,重点前期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。着力解决企业用工紧张、原材料供应短缺、物流不畅、资金周转困难等突出问题,助力企业复工复产。(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牵头,示范区行政审批局、政务公开办负责落实)

七、强化工作保障

(二十六)加强组织领导。示范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由示范区职转办和营商办统筹推进。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,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,加大工作力度,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,形成部门协同、多级联动的工作合力。

(二十七)加强宣传培训。运用多种方式,宣传一批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,提升营商环境社会参与度和认同感。积极推进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工作,提升业务水平。

(二十八)夯实工作责任。示范区各部门和杨陵区政府要围绕工作要点,细化工作举措,夯实职责,组织抓好工作任务落实,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由牵头部门汇总报示范区职转办。

(二十九)加强督办检查。管委会督查室要适时开展督办检查,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,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按期进行整改,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。